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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门峡市地震局、团市委和市红十字会召开联席会议,学习贯彻《河南省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精神,研究部署三门峡市地震救援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出台了《三门峡市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
该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依托当地共青团组织和红十字会,于2010年9月前成立“地震救援志愿服务大队”;到2013年底,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普遍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开展地震救援志愿服务活动。
该意见强调,各县(市、区)地震、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组织,要将“三门峡市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作为服务社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维护和保障公共地震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扶持、指导和配合相关工作,使其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推动地震救援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为促进社会平安文明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