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和单位资质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安评市场秩序,促进安评工作的健康发展,我省于8月1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重新认定工作。文件明确了重新认定申报程序以及时限要求,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定该项工作顺利进行。